Friday, February 08, 2013

語言偽術

  特首向報紙發律師信,已足夠令人嘩然,但看了《信報》的聲明(見http://www.hkej.com/template/forum/php/forum_details.php?blog_posts_id=98023),更感耐人尋味!

  (一)聲明第一、二點支持練文沒有指梁氏涉黑,既採此立場,為何又要致歉?

  (二)聲明第三點以「中國大陸的法律,接受無罪推斷,官員接受雙規,表示有一定嫌疑,但不表示一定有罪」來論述練文的雙規論不等於指梁氏有罪。事實上,雙規是中國共產黨紀委的程序,而不是中國法律的程序,《信報》熟悉中國的前輩大有人在,無可能不知,退一萬步說,就算撰寫這聲明的人士和有份編輯、校對、過目、批准這聲明的所有人都不知道,練文「由中共中央循黨系統對這幾個以梁為首的涉黑當事人在大陸某處進行「雙規」」一句也已指出了這點。雙規根本就不是一個法律概念,聲明為甚麼要轉移視視線,以法律無罪推斷概念解釋接受雙規者不一定有罪? 

  (三)聲明末段云「若因文章而引起讀者對梁先生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我們謹此致歉」。若認為文章的確有錯,便即使有沒有引起甚麼後果都應致歉,若文章根本沒錯,那即是別人誤讀,不須致歉。「若…致歉」即是《信報》認為文章有錯還是沒錯?是甚麼立場?


  整件事到目前給我的印象是,《信報》不想跟梁打官司,所以出一個有致歉成份的聲明,間接承認文章「引起讀者對梁先生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但又不想被讀者罵「跪低」,所以用上「 若...我們謹此致歉」這樣的含糊字句,沒寫明謹此向誰致歉,然後在其他場合被問起就說是向讀者致歉而不是向梁致歉。我們有一個跟市民玩語言偽術的特首已經很可悲,現在連一份知識分子大報都跟讀者玩語言偽術,讓人何其失望!當然我希望我的推斷是錯,若有朋友知道內情並非如此,請糾正我。

  另一點令我失望的,是《信報》今天的新聞版面沒有報道這件事。無論眾人對事件中誰對誰錯有何判斷,畢竟這宗也是新聞,昨天已經引起這麼多同業查詢,起碼值得一提。就算報章自己是事件主角,另闢版面刊登聲明,新聞版面也應抽離當一般報道處理,就像特首選舉前中聯辦致電李澤楷,我們當時照樣報道不會避諱,《蘋果》寫錯林奮強話岐視新移民後致歉,該報翌日新聞版面照樣報道,BBC捲入Jimmy Savile 醜聞和誤認前官員Alistair McAlpine為褻玩兒童犯,新聞部都照報,無理由自我審查當事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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