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September 11, 2011

習以為常?還是理所當然?

    記者參加政府部門的新聞發佈會,應是習以為常的工作吧?




  傳媒出席政府部門的新聞發佈會,應是理所當然的權利吧?



  但如果你認為理所當然的事大家習以便會習以為常,那麼對不起,世事並非如此。



  最近讀到這樣一個故事。一九九八年五月,日本首相橋本龍太郎召開記者會,宣布對剛進行核試的印度展開經濟制裁。彭博通訊社東京分社社長, David Butts聽到消息便前往採訪──一宗關乎公眾利益的國際新聞,作為通訊者記者出席記者會向所駐國家首相提問,應是他自然該做的工作吧?



  不過Butts的出現,不但沒有被他在當地的同業們視為平常事,更被日本政府視為大不該的事。一群保安人員圍着他要求他離去,他拒絕遵從,最後因橋本龍太郎入場,保安人員為免生事,才沒有繼續糾纏,讓Butts留下。但他的行動卻被秋後算帳,事件過後,執政自民黨杯葛彭博記者,東京交易所也封殺該社的採訪一星期。 

 

  為何日本官方會有這樣的反應呢?原來日本數十年來一直媒體奉行「記者俱樂部」制度,採訪權集中在約二十間主要報章和電視台手中,記者要出席官方或政黨新聞活動,便必須先成為由這些大傳媒機構控制的各個「記者俱樂部」會員。小型傳媒機構和外國傳媒記者,甚至連本地雜誌記者和自由撰稿人,一般都不會獲發會員資格,所以像Butts這種不被官方認可的記者,便會被排斥。



  說回故事的發展。該名「出位」記者的行動雖招惹日本政權一時報復,但他與其他不甘屈服於這個特權採訪制度的記者持續抗議,終於引來日本傳媒行業,後來以致歐盟的關注。2002年歐盟發表報告,指出日本的「記者俱樂部」排除外國記者採訪權是違反資訊公平發放的原則。兩年後,日本政府終於讓步,外務省宣布容許持有記者證的外國記者採訪官方新聞。



  回到我們香港。最近前線記者們討論罷用政府新聞處拍攝片段,引起了一陣子話題。事件的導火線是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時,多項活動都不容許傳媒現場採訪,只由新聞處發放經過濾的片段和新聞稿,而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在一公開場合回應此情況時,竟說副總理訪問期間所有活動都有採訪。雖然唐司長其後為他的言論澄清,但副總理整個訪問期間的採訪安排令本港新聞工作者不禁擔憂政府是否有意以官方發佈逐漸取代傳媒採訪。



  我主張傳媒罷用新聞處片段、聲帶及照片,並非要把傳媒與政府的關係政治化,而是認為這是維護傳媒專業原則應做的事,就像Butts堅持自己有權出席記者會一樣。無論資訊來源是政府也好、政黨也好、商業機構也好,誰也好,記者是有責任拒絕鱔稿式報道的,這個道理大家一定明白,不贅。而且,一家傳媒機構通過決定用使用哪些新聞材料來告訴觀眾、聽眾或讀者它的編輯取向,是完全和平、專業的爭取手段。可是無論前線記者怎樣熱議罷用新聞處片段,每次討論最終的結論總是:上司不會容許。



  為甚麼全港沒有一家傳媒機構有膽量做這件事呢?為甚麼連一些知識分子報章、以民主為旗幟的報章都沒有認真考慮拒絕使用政府在閉門活動後餵來的照片呢?我和一些同業討論過,大家都說,因為沒有一家傳媒願意「遺漏」資訊,罷用這些鱔片、鱔照,便會被視為輸了給競爭對手。正是這種怕遺漏的心態,一直助長了傳媒之間你我互相抄襲,也助長了政府繼續採用欠缺透明度的資訊發放方式。例如各政策局慣於舉辦閉門吹風會,所謂「問責」官員關上門講述政府政策,神神秘秘要求記者不要引述他們的名字,像是害怕說錯話被「問責」般,但其實內容跟他們在公開場合講的往往沒甚麼分別。整個傳媒行業都知道政府濫作「消息人士」的歪風,但沒有一間傳媒機構敢站出來杯葛這些吹風會,因人人都怕「遺漏」消息,怕吃虧。於是大家習以為常地使用官方片段當作新聞採訪片段般播放、習以為常地出席這些助長官員不問責的會議,政府便繼續理所當然地誤以為,拍攝這些片段和舉辦這些吹風會已等於向公眾發佈新聞。



  沒錯,短視地看,罷用閉門活動後的官方新聞片段和照片,是會令新聞機構有些「遺漏」,有些「吃虧」,如個別傳媒機構作先鋒而沒有同業跟隨,更有遭到政府排斥的危險。但作為傳媒人,我們是否有責任為更長遠的採訪權、為市民的知情權,打破這些歪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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