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港人熱議四川地震過後應否捐款,數位跑中國新聞的資深新聞界前輩分享了他們過往在災區採訪的親身見聞和對應否捐款或若然捐如何捐的看法,其中呂秉權兄在商業電台訪問中點名提及「苗圃行動」(下簡稱苗圃)是他認為其中一間可信賴的民間機構(另一間他提到的機構是「站起來」;節目可於http://www.youtube.com/watch?v=QTj11q50edo收聽,另見《蘋果日報》訪問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422/18236377)。我因有緣曾參加苗圃的活動和考察,也想分享一下體會。
呂兄談及地方幹部在災難當前故意大魚大肉及浪費食物的情況,只是想像那畫面已令人氣憤。在大陸出外吃飯,宴客者點酒菜點得滿桌都是,浪費比吃掉還多的情況相信不少港人也見識過。這種浪費文化非常有必要戒掉!
這令我想起前年隨苗圃職員到甘肅省走訪12所學校時的經歷。我們職員一人,義工三人,每到一處,例有當地教育部門官員及團委書記等數人迎接。記得我們抵埗的第一晚,還未訪問學校,官員和書記先帶我們吃一頓很豐盛的晚餐,大家可想像,例牌全桌都放滿飯菜,根本一眼看就知道沒可能吃得下。當下我心裏有點不是味兒,雖說去「助學」不應抱着施予者的心態,但我們到訪目的始終是協助貧窮學生,自己一邊卻在大吃大喝浪費食物,罪過罪過……
但大家不要誤會,我們義工的餐費全是每人自付,沒有挪用過一分一毫善款來吃喝!我參加苗圃步行籌款時,不少朋友、同事都慷慨解囊贊助過,這裏可請他們放心,我們浪費了的吃飯錢絕非他們所捐的助學錢。我只想感慨這種浪費文化實在太廣泛,地方官員即使在助學場合也放不下這種陋習,在接待其他更尊貴客人時會如何使用公帑?正是為了讓公眾放心助學捐款不會被用作不知名目的各種「行政費」上,苗圃要求考察隊的義工均須自行繳付全程開支,包括機票、食宿及當地交通等。為了確保助學捐款用得其所,我們以實地考察評估學校的需要。對於正在申請款項,我們審視他們所要求與現場所見實際需求是否相稱,至於已獲發款項的,我們則審核善款是否真正用了在申請時所說的用途上。這些訪問絕非只表面功夫,例如我們到訪其中一所學校,便發現學生人數較之前減少了,但校長沒有向苗圃報告,我們了解下才知道因該區域的「撤併」(類似香港人說的「殺校」),部份學生被轉移到另一所學校上學,校長怕機構因此會停止資助該校所以沒有說。就是這些監察程序,讓機構能避免繼續「資助」已不在該校的學生,堵塞善款被拿了作其他用途的可能,同時職員也向校長解釋清楚當學生人數有變時要通知機構,機構會按學校實際需要提供協助,他不用擔心。
不過,這種為監察制度也有缺點。為了向熱心市民保證助學捐款全數用在直接助學項目上,苗圃分開籌募行政費,但一般人捐款的心態都是希望用在「看得見」的受惠者身上。既要「行政費」低,便不能像一些較大型慈善機構般聘請那麼多人手。雖然「義工主導」的理念有其好處,說出來也較容易打動捐款人,但我在參予過程中,深深感受到一所慈善機構的全職專業職員,絕非像我這種放假去參加一下可代替的。當然我只參予了很少,也並無意貶低苗圃或其他民間機構很多長期熱心付出大量時間、精力的義工們的工作,但大部份義工就算很有心,始終各自有全職工作在身,不能強求。再者,慈善團體的運作其實是一門很專業的學問,機構培訓職員及作為良好僱主盡量給予職員良好待遇,這些大家討厭的「行政費」實是有必要,但坊間似乎一般不理解。而義工自掏腰包參予考察,也不是人人可負擔。
說回今次四川地震捐款與否的爭論,愚以為不捐官方機構、若捐要小心選擇有完善監察制度的機構和看清楚項目性質的建議是具說服力的,論點已有眾前輩闡述過,不贅。只順帶一提,有報章和網站以中國組記者「一個仙都唔會捐」的「標題黨」模式把這種論述扭曲為純粹情緒化的罷捐呼籲,希望各位朋友抽點時間詳細看看或聽聽「唔會捐」的理由,實在是有理有節,亦非呼籲一刀切甚麼情況下都不捐。
至於特區政府擬撥款一億元賑災,據報林鄭月娥司長說「難就善款用途提出特別要求」,就讓我難以接受!政府有責任確保公帑用得其所、慈善機構有責任確保善款用得其所,難道也是過份要求?況且過往特區政府捐款予震後重建項目,亦有監制機制(曾在特區政府駐成都辦工作的譚仲麟兄在《主場新聞》分享:http://thehousenews.com/politics/%E5%9B%9B%E5%B7%9D%E5%9C%B0%E9%9C%87-E6%8D%90%E9%8C%A2%E7%88%AD%E8%AD%B0%E9%81%8E%E5%BE%8C/),為何今次便不能就善款用途作具體指定?內地腐敗情況讓人民失去信心,特區政府再擺出這種「無可要求」的態度,令市民反對「被捐款」,完全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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